
为进一步加强馆藏档案管理,提升档案保管利用水平,有效保护档案原件,我馆拟通过
(二)项目内容:馆藏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纸质档案前处理鉴定整理、数字化扫描、目录著录、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数据格式转换及硬盘、光盘备份)、数据移交、档案装订、退卷归库等工作
(三)技术标准:数字化加工服务须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DA/T68.2-2020)及本馆技术要求
(四)项目预算:价格实行总包干,以最终验收成果据实结算,最高限价人民币4.8万元(含税)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具有近3年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企业公司提供档案整理和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的经验。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二)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现场方式提交报价资料。密封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13号海口市档案馆管理科,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线-66717272。五、
二)相关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报价承诺书(附件1)、报价表(附件2)。提交的报价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材料(
比价议价法,由本馆采购小组对有效报价单位进行评选,主要对公司资质、公司报价、技术服务、服务与售后等方面进行评分,评选结果及时公示。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不少于3
家,若不足3家的,则视情况延长公告及报名时间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七、工作要求
(一)中标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配备专用设备在本馆指定场所作业
;中标方须派出固定项目负责人和档案整理人员跟进落实项目有关事宜。(二)未经许可不得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