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
注:上述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须将此项费用全额计入报价的各综合单价中,无须单独列项。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一次性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汇款方式全额支付上述款项。如成交,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